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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在新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暨人才工作会议上,我校与新昌县人民政府共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新昌学院”签约仪式隆重举行。 新昌县委书记黄旭荣,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奇洲,我校党委书记陈厥祥、校长娄小娥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王丽英副县长和沈黎新副校长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校纪委书记徐军伟,校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佳佳,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新昌学院选址新昌县主城区,利用现有教育
日前,市教育局公布了高校“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培育创建单位名单,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党委入选宁波市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另外,我校药学院党委入选第二批宁波市党建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中药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入选第二批宁波市党建“双带头人”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 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央
2月2日,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药监)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局党委书记、局长章根明作工作报告,系统总结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全面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省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雪林宣读2022年度省局、省药监局综合绩效考评等表彰通报。省局副局长、省药监局局长王状武作药品监管工作报告。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校党委书记陈厥祥参加会议并代表学校领取奖牌。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
各位入围体检和考察的考生: 经学校研究,现确定鄞州二院作为我校拟录用教师入职体检的指定医院。 本此组织体检对象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2年第二批)》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共11名。体检时间为2月13日—2月16日,具体事项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日期内,带上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前往鄞州二院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报告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体检结论单位
记者从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获悉,在1月9日的新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暨人才工作会议上,举行了浙药大与新昌县人民政府共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新昌学院”签约仪式。新昌县委书记黄旭荣,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奇洲,浙药大党委书记陈厥祥、校长娄小娥见证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现场 通讯员供图 根据协议,浙药大新昌学院拟选址新昌县主城区,利用现有教育空间改造,将于2026年全面启用。过渡期间,学校将通过与新昌技师学院开展
1月9日,在新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暨人才工作会议上,浙江药科职业大学与新昌县人民政府共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新昌学院”签约仪式举行。 根据协议,新昌学院选址新昌县主城区,利用现有教育空间改造,将于2026年全面启用。过渡期间,学校将通过与新昌技师学院开展“3+2”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实训、深化与新昌药企产学研合作等途径全面启动与新昌的战略合作。 新昌学院计划先期达到1500名办学规模,由该校
2月17日,新昌县委书记黄旭荣,副县长王丽英等一行8人访问我校,共商推进“新昌学院”合作共建事宜。学校党委书记陈厥祥,校长娄小娥,党委副书记杨俊杰,纪委书记徐军伟,校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张佳佳及相关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热情接待新昌县领导一行并进行了深入交流洽谈。 会上,陈厥祥书记对黄旭荣书记一行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学校发展历史、职业本科建设以及学校近期发展等情况。陈厥祥指出校地双方共建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省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等四类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6号)文件,公布了“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部分项目认定名单,我校《食品化学》等6门课程被认定为2022年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 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是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的关键部署,是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6门课程的认定,是学校不断推进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