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学校体育工作》自查自评情况的公示

来源:     审核人:    时间:2019-06-30    作者:    点击:    

根据《浙江省第十五届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评选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参加浙江省第十五届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评选的参选工作,现将我校《学校体育工作》自查自评表及结果、佐证材料等情况公示如下,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我校承诺所公示的《学校体育工作》自查自评情况及结果、佐证材料客观真实。不存在实行“一票否决”制的以下任何事项:

1.周期内发生学校体育工作重大责任事故;

2.体育必修课开设时数不足规定时数70%的;

3.学生体质健康抽测成绩合格率平均低于60%,或四年中没有及时向教育部报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现象;

4.竟赛中发生有违反体育道德精神及公平竟赛原则,受到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处罚的;

5.上报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等相关支撑材料弄虚作假的。

公示期:201971-77日。

监督举报电话:

浙江省学校体育协会赵老师(13605708928) 胡老师(13605705710)

自评材料答疑电话:张老师(0574-88839320)


附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工作自评表